1)調查古井、老窯的位置及
開采、充水、排水、停采原因等情況,察看
地面塌陷地形,圈出采空區(qū),并估算積水量。
2)調查廢井或老窯的井口位置及附近地形特征,井口及其附近地面的標高;井筒性質(豎井、斜井)、井口形狀及填充狀況;觀測塌陷的地面形態(tài);調查附近有無
地表水體及其與
地表水體的距離。
3)調查建井年月、生產能力及
開采概況,井深、井簡直徑、
開采的煤層層數,及名稱、采煤方法、頂板管理、巷道布置、采空面積與深度、通風、運輸、提升、排水情況、巷道規(guī)格、支護、停采報廢原因等。
4)調查收集
地質資料。煤系
地質時代、煤層及各分層厚度及其變化、層間距、煤層頂底板巖性特征、井田
地質構造方向、褶皺形態(tài)、斷層產狀、斷距及其變化、
地質儲量及殘留煤柱大小,與鄰近老窯、
礦井采空區(qū)的關系等。
5)調查收集
水文地質資料。開鑿井筒時的涌水量;出水巖層的巖性、厚度及富水性;
開采期間井下涌水量的變化;透水點類型、其分布特征與
地質構造關系;突水次數及水患情況;停采后積水量的估計;
礦井水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成分(或取水樣進行化學分析)。
6)除現場觀察報廢的
礦井外,主要是收集采掘工程圖、
地質及
水文地質資料、
礦井報廢報告。對無資料可查的老窯,主要靠現場觀察、測繪和訪問,必要時還應進行
物探和
鉆探。